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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磺酸阿美替尼片的优势:
可以适用于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



临床试验详情:

一、题目和背景信息

登记号CTR20202460
相关登记号
药物名称甲磺酸阿美替尼片   曾用名:HS-10296片
药物类型化学药物
临床申请受理号企业选择不公示
适应症非小细胞肺癌
试验专业题目甲磺酸阿美替尼对比安慰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敏感突变阳性的II-IIIB期非小细胞肺癌辅助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一项随机、对照、双盲、III期、多中心临床研究
试验通俗题目甲磺酸阿美替尼对比安慰剂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敏感突变阳性的II-IIIB期非小细胞肺癌辅助治疗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
试验方案编号HS-10296-302方案最新版本号1.0
版本日期:2020-08-24方案是否为联合用药
二、申请人信息

1、试验目的
三、临床试验信息

比较阿美替尼与安慰剂在接受肿瘤完全切除术和标准辅助治疗后的EGFR敏感突变阳性的II-IIIB期NSCLC患者中的无病生存期(DFS)。

2、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分期III期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盲法双盲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3、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
入选标准
1自愿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周岁。
3组织学确诊原发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且组织学主要为非鳞状细胞癌。
4必须在肺癌切除术前进行脑部MRI或CT扫描,且证实没有脑转移。对于手术前没有检查的患者,如果在术后至辅助化疗前进行脑部MRI或CT扫描,且证实没有脑转移,仍然可以入组;对于未接受辅助化疗的患者,且证实没有脑转移,如果随机化前进行脑部MRI或CT扫描,仍然可以入组。
5必须进行原发性肺癌全切术(R0)和系统性淋巴结清扫:系统性淋巴结清扫包括肺门和纵隔淋巴结清扫术或采样,至少包括6组淋巴结,其中3组来自肺内(叶、叶间或段)和肺门淋巴结,3组来自包括隆突下淋巴结在内的纵隔淋巴结;所有手术切缘必须肿瘤阴性;分别切除的纵隔淋巴结或切除肺叶的边缘淋巴结不能有结外侵犯。可以通过开放性手术或胸腔镜下(VATS)完成切除。
6术后病理证实为II期、IIIA期和IIIB期(仅T3N2M0)的NSCLC患者,疾病分期按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国际抗癌联盟(UICC)第8版肺癌分期标准。
7确认为EGFR敏感突变(外显子19缺失或L858R突变,两者单独存在或共存其他EGFR位点突变均可,包括共存T790M突变阳性者可入组)。
8随机化时从手术和标准辅助治疗(如适用)中完全恢复。对于没有接受辅助化疗的患者,应在术后3~10周内进行随机化;对于接受辅助化疗的患者,手术与随机化之间不能超过26周。
9东部肿瘤组织协作组(ECOG)体力状态(PS)评分为0或1并且在研究药物首次给药之前2周没有恶化,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
10育龄期女性患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有效性评估/研究用药结束6个月(以后发生者为准)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附录K)且不应该哺乳;男性患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有效性评估/研究用药结束6个月(以后发生者为准)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
11女性患者在随机前3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者满足下列标准之一证明没有妊娠风险; a. 绝经后定义为年龄大于等于50岁和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替代治疗后闭经至少12个月; b. 年龄小于50岁的女性,如果停止所有外源性激素治疗后闭经12个月或以上,且促黄体激素(LH)和卵泡刺激激素(FSH)水平在实验室绝经后参考值范围内,也可认为是绝经后; c. 曾经接受不可逆的绝育手术,包括子宫切除、双侧卵巢切除或双侧输卵管切除,但双侧输卵管结扎除外。
排除标准
1有不可切除的或转移性疾病、病理报告显示显微镜下手术切缘阳性或有结外侵犯,或手术时遗留有病变。
2接受过下列任一治疗: a. 除了术后含铂两药标准辅助化疗以外:因NSCLC接受任何既往抗癌治疗,包括术前和术后使用其他方案的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如靶向EGFR、VEGFR等通路的小分子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单克隆抗体等)、免疫治疗、研究性治疗等; b.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的3周内,患者曾接受过重大手术(包括原发性肿瘤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等,不包括血管通路建立操作),外科大手术定义参照附录H的2018年11月1日施行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3级和4级手术; c.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具有抗肿瘤治疗适应症或具有肿瘤辅助治疗作用的中药及中药制剂(药物名单详见附录D); d.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7天内,使用过CYP3A4强抑制剂、诱导剂或为CYP3A4敏感底物的治疗窗窄的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药物名单详见附录D); e. 正在接受或仍在洗脱期内(相对首次给药)已知可延长QT间期或可能导致尖端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药物,或研究期间需要继续接受这些药物治疗(药物名单及洗脱时间详见附录D); f. 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作为受试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参加无干预措施的回顾性观察性研究的受试者除外)或仍在其他临床研究的研究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筛选失败除外)。
3骨髓储备、肝肾器官功能不足,达到以下任何一项实验室数值(要求实验室检查抽血前1周内无纠正治疗): a. 绝对嗜中性粒细胞计数<1.5×109/L(1750/mm3); b. 淋巴细胞计数绝对值<0.5×109/L(500/mm3); c. 血小板计数<100×109/L(100,000/mm3); d. 血红蛋白<90 g/L; e. 总胆红素>1.5×正常值上限(ULN;确诊Gilbert综合征患者,总胆红素>51 μmol/L); f.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5×ULN; g. 天冬氨酸氨基转氨酶>2.5×ULN; h. 肌酐> 1.5×ULN并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通过Cockcroft - Gault公式计算);仅当肌酐> 1.5×ULN时才需要确认肌酐清除率; i. 血清白蛋白(ALB)<28 g/L; j.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1.5,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
4符合以下任意一项心脏检查结果: a. 按照附录E中的Fridericia公式进行QT间期校正(QTcF),静息状态下的3次心电图(ECG)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QTcF)> 470 msec; b. 静息ECG提示节律、传导或ECG形态学异常,且该异常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度房室传导阻滞、2度房室传导阻滞和PR间期> 250 msec等); c. 存在任何增加QT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40岁以下直系亲属的不明原因猝死或延长QT间期的任何合并药物; d. 心脏彩超检查:左室射血分数(LVEF)<50%。
5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下述病史除外: a. 已根治的恶性肿瘤,在入选研究之前≥5年无活动并且复发风险极低; b.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恶性雀斑样痣; c. 经充分治疗且无疾病复发证据的原位癌; d. 根治术后的局部前列腺癌。
6首次给药前4周内发生过严重感染。
7患有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8已获知存在活动性传染病,如活动性乙肝或丙肝、结核、梅毒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抗HIV抗体阳性)等。
9存在临床上严重的胃肠功能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例如无法口服药物、难以控制的恶心或呕吐、大面积胃肠道切除史、未经治愈的反复腹泻、萎缩性胃炎、未经治愈需长期服用质子泵抑制剂类抑酸药物的胃部疾病、胃肠道梗阻、活动性憩室炎、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等。
10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B级肝硬化。
11任何严重或者未控制的眼部病变(特别是严重干眼综合征、干性角膜结膜炎、严重的暴露性角膜炎或其他可能增加上皮损害的疾病),经医生判断可能增加患者的安全性风险;或需要手术或预期研究期间需要手术治疗的眼部异常者(不需要紧急手术的白内障患者除外)。
12已知或可疑有间质性肺病的受试者;其他可能会干扰药物相关肺毒性的检测或处理的、严重影响呼吸功能的中重度肺部疾病。
13既往有严重的可干扰评估的神经或精神障碍史,包括重度抑郁、癫痫或痴呆等。
14妊娠期、哺乳期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的女性受试者。
15对阿美替尼或其他研究药物的任何活性或非活性成分过敏的患者。
16经研究者判断其他任何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患者。
17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医学状况或社会状态可能干扰受试者安全、健康、权利或研究评估的情况。
4、试验分组
试验药
序号名称用法
1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美替尼片
英文通用名:Almonertinib Mesilate Tablets
商品名称:阿美乐
剂型:片剂
规格:55mg
用法用量:110mg/天(2片/天),口服,一天一次
用药时程:开始每3周为一周期持续至第12周,之后每12周为一个周期,连续给药3年或至3年内疾病复发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对照药
序号名称用法
1中文通用名:甲磺酸阿美替尼模拟片
英文通用名:无
商品名称:NA
剂型:片剂
规格:55mg
用法用量:110mg/天(2片/天),口服,一天一次
用药时程:开始每3周为一周期持续至第12周,之后每12周为一个周期,连续给药3年或至3年内疾病复发或达到其他终止治疗的标准。
5、终点指标
主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指标评价时间终点指标选择
1由独立评审委员会(IRC)评估的无病生存期(DFS)从随机化开始到首次观察到疾病复发(以病理诊断或影像学为准)或患者死亡之间的时间。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次要终点指标及评价时间
序号指标评价时间终点指标选择
1由研究者(INVs)评估的DFS从接受随机之日起的2年、3年和5年时患者无病存活率有效性指标
2IRC评估的2年DFS率、3年DFS率、5年DFS率从接受随机之日起的2年、3年和5年时患者无病存活率有效性指标
3总生存期(OS)从随机化开始至任何原因所致死亡之间的时间有效性指标
45年OS率从接受随机之日起的5年时患者存活的比例有效性指标
5不良事件(包括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和级别,级别根据NCI CTCAE v5.0确定开始治疗直到末次治疗后28天的所有数据将在安全评估中一起总结安全性指标
6阿美替尼及其主要代谢产物HAS-719的药代动力学特征从第3周期的第8天至第4周期的第2天有效性指标+安全性指标
6、数据安全监查委员会(DMC)

7、为受试者购买试验伤害保险

四、研究者信息
1、主要研究者信息

序号机构名称主要研究者国家或地区省(州)城市
1吉林省肿瘤医院程颖中国吉林省长春市
2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李曼中国辽宁省大连市
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徐世东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4辽宁省肿瘤医院刘宏旭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5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曲秀娟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6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刘彩钢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7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徐燕中国北京市北京市
8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张毅中国北京市北京市
9河北大学附属医院臧爱民中国河北省保定市
10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陈军中国天津市天津市
11天津市肿瘤医院张真发中国天津市天津市
12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田辉中国山东省济南市
13山东省肿瘤医院刘志芳中国山东省济南市
14临沂市肿瘤医院石建华中国山东省临沂市
15安徽省立医院操乐杰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16安徽省胸科医院方浩徽中国安徽省合肥市
17浙江省肿瘤医院余新民中国浙江省杭州市
18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葛棣中国上海市上海市
19上海市肺科医院张鹏中国上海市上海市
20江苏省人民医院陈亮、赵欣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21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凯中国江苏省苏州市
22南通市肿瘤医院陆海敏中国江苏省南通市
23湖南省肿瘤医院邬麟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24湖南省肿瘤医院王文祥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25中南大学湘雅医院高阳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26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刘先领中国湖南省长沙市
27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姜杰中国福建省厦门市
28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董晓荣中国湖北省武汉市
29湖北省肿瘤医院熊飞中国湖北省武汉市
30武汉大学人民医院耿庆中国湖北省武汉市
31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喻本桐中国江西省南昌市
32河南省肿瘤医院邢文群中国河南省郑州市
3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李醒亚中国河南省郑州市
34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刘伦旭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35四川省肿瘤医院李娟中国四川省成都市
36云南省肿瘤医院李高峰中国云南省昆明市
37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杨丽中国重庆市重庆市
38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徐智中国重庆市重庆市
39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刘春玲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40中山大学附属孙逸仙纪念医院王铭辉中国广东省广州市
41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李姝君中国广东省湛江市
42福建省肿瘤医院朱坤寿中国福建省福州市
43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刘继先中国广东省深圳市
44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姚煜中国陕西省西安市
45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浙江省第一医院)胡坚中国浙江省杭州市
46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贡会源、高振远中国安徽省蚌埠市
47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陈碧、张昊中国江苏省徐州市
48柳州市人民医院韦成信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49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结核病医院)姬颖华中国河南省新乡市
50江门市中心医院叶敏中国广东省江门市
51潍坊市人民医院于国华中国山东省潍坊市
52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茅乃权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2、各参加机构信息
五、伦理委员会信息
序号名称审查结论批准日期/备案日期
1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修改后同意2020-09-29
2吉林省肿瘤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2020-11-11
六、试验状态信息
1、试验状态

进行中 (招募中)

2、试验人数
目标入组人数国内: 192 ;
已入组人数国内: 1 ;
实际入组总人数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3、受试者招募及试验完成日期
第一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日期国内:2021-04-30;    
第一例受试者入组日期国内:2021-05-17;    
试验完成日期国内: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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